一、法律法规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
《湖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
《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》
《武汉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第101号令)
二、应提供资料
(一)《人民防空行政许可申请表》; (二)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或方案审查决定及附件; (三)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地面建筑有关设计文件各一套。
建筑:
1、设计总说明(建筑面积、人防有效面积、掩蔽面积、掩蔽人数、防护等级、平时和战时功能等人防设计主要指标,人防防护设施等设备表,装修标准等)。
2、总平面图(注明人防工程范围及其战时地面出入口位置)。
3、人防工程平面图。
4、人防工程剖面图。 5、人防出入口详图(包括临战出入口、连通口、进排风风口、封堵、节点大样图)。 6、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施工图。
7、地面建筑首层平面图、主要立面图、剖面图。
结构:
1、结构设计说明(地质概况及地基各层的主要参数,工程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、抗震设防指标,地基基础采用的形式;主要构件的混凝土标号和钢筋型号;平战功能转换和封堵加固的主要技术措施;伸缩缝、沉降缝的位置;结构防水等级措施;工程采用的标准图集等)。
2、人防工程结构平面图布置图、人防墙柱平面布置图。
3、主要结构构件的尺寸和配筋、平面布置图。 4、主要部位剖面图、节点详图。 5、防护设备、临战封堵构配件选用汇总表。 6、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图。
设备专业(通风、给排水、电气)
1、各专业设计说明(平时、战时的主要设计标准设计依据和技术要求)。 2、各专业的平时、战时平面、剖面图。 3、各专业平时、战时系统图。
4、各专业平战功能转换的主要技术措施,穿越防护密闭墙、密闭隔墙的水管、风管、电缆等套管的处理措施。 5、各专业主要设备材料表。 6、地面建筑各专业首层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。
三、发出文件
(一)《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》、《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》;
(二)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,核发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联系单》。
四、办理程序:
1、建设单位向各窗口提出申请;
2、人防部门审查;
3、人防部门下达人民防空行政许可决定(或不予决定)书及有关附件;
4、建设单位凭人防部门出具的决定书办理有关规划手续。
五、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(不含建设单位修改、补充设计文件时间)
六、联系电话:市人防办:65779110
市规划局窗口:82700125
七、查询网址:www.whrf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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